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14款1.董事會、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:104/07/062.除權、息類別(請填入「除權」、「除息」或「除權息」):除息3.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103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共新台幣77,230,220元,原訂分派每股新台幣1.983791418元(其中包括盈餘分配每股約0.991895709元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每股約0.991895709元)。4.除權(息)交易日:104/08/035.最後過戶日:104/08/046.停止過戶起始日期:104/08/057.停止過戶截止日期:104/08/098.除權(息)基準日:104/08/099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共新台幣77,230,220元,原訂分派每股新台幣2元(其中包括盈餘分配每股1元及資本公積每股1元)。(2)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:現金股利及資本公積配發現金共新台幣77,230,220元,擬分派每股新台幣1.983791418元(其中包括盈餘分配每股約0.991895709元及資本公積每股約0.991895709元)。(3)變更原因:可轉換公司債轉換普通股,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而調整。(4)現金股利預計於104年8月25日以匯款或掛號郵寄支票方式發放。(5)如嗣後因可轉換公司債債權人執行轉換權利、買回本公司股份、或將庫藏股轉讓、轉換及註銷或其他情形,致影響可參與股數,發放比率因此發生變動時,股東會授權董事長辦理相關調整事宜。(6)依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三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自104年07月15日至104年08月09日之期間停止轉換公司債申請轉換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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